如今生活越来越好,对女性也有很多假期,比如女性生孩子有产假、生育津贴,对此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今天一起看看,劳动法产假规定及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产假给的不合理怎么投诉?
一、劳动法产假规定及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性员工可以享受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产假,生产有困难的,可以延长十五天的产假,如果是多胎,则每一胎延长十五天,”
在我国,关于产假,《劳动合同法》中有一条明确规定,“产假不得少于90天”,此外,对于产假,各地区也有各自的附加规则。
同时,劳动部也发布了《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详细说明了女职工的产假、产假期间的待遇和适用范围。
1、妊娠未满四个月者,因堕胎而流产者,依医疗机构之建议,准休产假15-30天;如果妊娠超过4个月,发生流产,可休42天的产假,在休产假时,工资照常发放。
2、产假满后,由于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工作者,经医疗机构证实后,超出产假时间的工资,按员工生病时的工资支付标准办理,此外,在此基础上,各省、市、区都有相应的产假制度。
二、产假给的不合理怎么投诉?
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产假工资怎么发?
1、未参保的女性,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将根据女性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向雇主发放。
2、如果您已经有了生育保险,则您可以在产假期间享有生育补贴,该补贴即为您的产假工资,并由您的生育保险基金承担。
该员工在生产或进行节育手术时,其上一年的月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法定休假日数。
劳动者在产假期间的产假补贴,由企业按其原来的工资水平,按月支付,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在统筹地区,有条件的,可以通过社会保障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向参保人员直接支付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样的?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即视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产假天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由公司先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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