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妈妈很头疼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平衡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生完孩子后,一些母乳喂养的妈妈很难兼顾孩子与事业,一边是嗷嗷待哺刚出生不久的宝贝孩子,一边是自己奋斗多年不愿舍弃的工作,职场宝妈真是分身乏术。那么,产假和哺乳假可以一起休吗?哺乳期女职工有哪些优享待遇?今天我们就来解开职场妈妈心中的疑惑。
一、产假和哺乳假可以一起休吗?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什么是“哺乳假”。女职工在休完产假后,如存在困难而且工作条件允许,由女职工提出申请,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可以休6个半月的哺乳假。还有一种情况是,经医院诊断患有产后严重的影响身心健康疾病的,同样是由女职工提出申请,工作单位必须批准女职工6个半月的哺乳假休假。
从定义上不难看出,哺乳假是在女职工休完产假后开始享受的,所以按理说产假和哺乳假是可以一起休的,但是每个宝妈所处的职场环境有所不同,建议宝妈提前咨询一下所在的工作单位或当地的有关部门。
关于哺乳假的薪资,女职工在哺乳假休假期间不出勤,工作单位必须按不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收入的80%发放薪资。
二、哺乳期女职工有哪些优享待遇?
对于不享受哺乳假,或者休完哺乳假后返回工作岗位的哺乳期妇女,我国也有相关优惠政策给予保障——
1、如果子女不满1岁,工作单位应在每天出勤时间内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女职工生育了多个子女,每多哺乳1个孩子,就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在实际工作场景中,工作单位一般会允许女职工晚些上班或者提前下班;
2、工作单位不能够因为女职工进行哺乳,而扣发其薪资;
3、如果子女不满1岁,工作单位不得延长女职工的出勤时间或者安排女职工上夜班;
4、对于正在哺乳期的女职工,工作单位不能安排其进行高强度的或者有毒、有害等哺乳期禁忌的工作;
5、哺乳期女职工如果不适应原工作岗位,有权利向工作单位申请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或者和工作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内容,或者改善所处的工作环境;
三、哺乳期被辞退合法吗?
工作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理由辞退哺乳期女职工,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女职工在享受生育待遇的同时,也要自觉遵守工作单位的相关规定。如果女职工确实严重违反了工作单位的管理条例,就算是正值哺乳期,工作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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