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性在工作中怀孕,那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公司会在产假的这段时间内,给女性员工发相应的工资。那么,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几周时间恢复工作量?产假工资和社保津贴能否兼得?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几周时间恢复工作量?
一般有1-2个星期的适应期,具体的法律依据是: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11条:产假结束后,不能再继续工作的,应当给予1-2个星期的逐步恢复劳动能力。
妇女在产假中的薪酬标准: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婚丧假、合法参与社会活动的情况下,按规定发放工资。
女性员工的产假不能低于9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女性员工的产假为90天,而孕期休息15天。对于难产的,可以延长15天的产假;对于多胎的,可以延长15天的产假,女职工因妊娠而导致流产,其所属单位应凭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其提供一段产假,凡符合上述有关产假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均可享有其本人的工资。
同时,任何单位也不能因产假而解雇女性员工,也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享有的薪酬,与企业、事业单位的薪酬是不一样的。单位为女性员工提供的生育保险,其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未为女性员工投保的单位,由公司承担其薪酬。这是基础薪金,其它的额外工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由公司决定。
按照《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按照以下几项之和计算: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职工,按其职务工资、职级工资、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人员,按照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位)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奖金;
3、机关普通职工,按照个人岗位的薪酬,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奖金;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自己的职位(技术等级)和相应的福利(运动员的基本体育待遇和成绩补贴)。
二、产假工资和社保津贴能否兼得?
按照《生育保险条例》,企业在生育期内已缴纳了生育保险,因此,职工仅可享有法定的生育补助费、医疗补助费,而不能享有双倍工资。
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保证职业妇女的收入不会因为生育而降低。职工生育补助金由社会保险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由用人单位支付,发放费用少于员工个人工资的,由单位支付;超出员工工资的,其余额作为员工的福利费用,即,单位在发完产假后,不再需要为其支付产妇补助金。
以上是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几周时间恢复工作量?产假工资和社保津贴能否兼得?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 清宫图 清宫表 生男生女预测表 怀男怀女计算器
文字和图片来自网络或投稿,如有侵权或违规,请邮件到cshewei@qq.com删稿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