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孕妇仍在工作,可以享受产检假,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及时的参与,那么,什么是产检假?女性怀孕产检请假法律有规定吗?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产检假?
产检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计算所需要的时间。
此条款对产前检查的数量没有任何限定,也就是说,如果是常规的必要的产前检测,则应当被计算在工作时间内,不能以病假、产假、旷工等为依据,怀孕的人要注意,不能白白浪费。
二、女性怀孕产检请假法律有规定吗?
有,劳动法中有关产检假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在工作时间内,对孕妇进行产检,应当视为劳动时间,”(在妊娠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妇女从事国家规定的三重体力劳动和妊娠禁忌劳动,不得在法定劳动日之外增加劳动时间;对于无法完成原劳动的,应当依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七个月或更长的女性,不能安排她们参加夜间工作;孕妇在工作期间进行产前检查,视为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合法参与社会活动的情况下,必须按规定支付工资。
第六十一条妇女在妊娠期间,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劳动强度劳动和妊娠禁忌劳动,妇女在孕期超过7个月,不得安排她们加班或夜间工作。
第六十二条妇女在生产期间,其产假不得少于90天。
第六十三条妇女在哺乳前一年内,不得安排妇女参加国家规定的三级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止的劳动,不得安排她们加班或夜间工作。
国家规定,女性员工在孕期可以享受产检的权利,如果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到医院做产检,就是正常上班,具体的时间和计算方式是:
怀孕1-6月,可以有1天的休假,可以进行怀孕的确认,可以申请生育指标,也可以进行生产训练。
妊娠6-7个月,每月有1天的产检假;
妊娠8个月,每个月有2天的产检假;
怀孕9个月或更长的人可以享受4天的产检假期,但是这两天已经包含在了她们的预产假里。
以上是什么是产检假?女性怀孕产检请假法律有规定吗?的知识,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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