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我们对于生育人群的一种福利性政策,很多人对此的了解都朦朦胧胧,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生育津贴一般有多少钱?多久能报下来?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一、生育津贴一般有多少钱?
1、产假补贴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未满七个月的女性,给予三个月的产假补助;生产困难和进行剖腹产者,加半个月;多胎分娩者,再加一胎加半个月;怀孕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发生流产或引产的女性,可以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以内由于病理原因流产的女性,可以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产妇补贴的计算依据是:产妇在分娩前、分娩前12个月内,按照产妇的月平均缴费标准计算。
2、孕产妇营养补助和围产期护理补助
凡是能够享受到国家规定的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女性,可以享受到300元的分娩营养补贴,700元的围产保健补贴。
3、一次性产假补助
原来在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如果她在失业保险期内符合生育条件,可以享受一次性的生育补助。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性职工来说,他的配偶没有被纳入到生育保险的范围内,但他的配偶符合生育条件,所以他的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可以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以上就是关于延安地区的生育保险需要补偿的问题,女性职工的生育检查,手术,住院,药品费用都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承担的,其中,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一次性生育补助标准为:堕胎补助400元,顺产补助标准为2400元,难产及多胎分娩补助标准为4000元。
二、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
产假补助的时间通常是两个月左右,女性职工可在生育后的第2个月,持婴儿的出生证明、生育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经审核同意后,2个月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合法的根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6条关于妇女生育保险制度的规定
生育期间,女性职工的检查、分娩、手术、住院、药费等费用均由生育保险承担,超过规定标准的医疗费、药费(包括自费药、营养药),应由员工本人承担。
产妇在医院分娩后,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产妇承担;其他疾病的治疗费用,参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妇女在产假期间,如有患病,需休养者,应按病假及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处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在此基础上,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给予生育补贴;对于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其工资待遇应按女性产假前的工资水平向其支付。
女性职工分娩、堕胎所产生的医疗费,由其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有关规定的项目、标准支付;没有参保的,由雇主承担。
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 清宫图 清宫表 生男生女预测表 怀男怀女计算器
文字和图片来自网络或投稿,如有侵权或违规,请邮件到cshewei@qq.com删稿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