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每个员工都要经过的一段时间,但有几家公司却以试用期来侵害员工的权益,那么,试用期有育儿假吗?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一、试用期有育儿假吗?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条第3款,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妇,在其子女未满三周岁之前,可享受五天的育婴假;按孩子的年龄来算,这是新的法规,在原来的假日之外,为雇员提供了额外的休假。
每个儿童在三岁之前,可以享受一年五个工作天的育儿假,这意味着,在孩子三岁之前,父母双方都有5个工作日的带薪假,如果一对夫妇有两个孩子,一个三岁以下,一个不满一岁,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当然不行,不论多个孩子,雇员自己在三岁以前只能享受5天的育儿假。
同时,育婴假和年假是不一样的,不能换算,也不能按照自然年来计算,例如,孩子的出生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其家长在2021年11月30号以前可以享有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正确的定义应该是按照小孩的生日来计算。
二、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其工资不能低于同一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其所在单位的最低工资标准,本条例对试用期内工人的薪酬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对于职工的试用期待遇问题,一些企业采用各种手段,竭力降低其薪酬,甚至只提供生活费用,以谋取更大的利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这就为违法的雇主提供了机会,我国《劳动合同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在实践中存在着利用试用期对劳动者进行剥削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对此项规定的含义有两个含义:第一,在职工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最低标准工资或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届满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二是雇主在确定员工试用期内的工资时,既要满足第一层次的要求,又要保证其不低于雇主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如果两者都满足,则雇主认定的试用期内的工资就是合理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但其规定不能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的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在三个月内未满一年的,其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一年或更长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三年或更长的固定或没有固定的工作合同,其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职工的试用期限仅为一次。
如果是以履行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则不适用于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间,在劳动关系尚属非正式的情况下,由雇主评定劳动者的资格,以及劳动者对其是否达到自己的要求,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以上是试用期有育儿假吗?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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