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的传播也变得更加的普及,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只要在网上就能学会,今天小编就为你介绍一下成都社保生育险孕妇报销标准是什么?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材料?希望能够让你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成都社保生育险孕妇报销标准是什么?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明确了职工的生育保险项目和补偿标准:
第七条(为女性提供医疗保障)
生育保险单位和个人在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后,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以下规定发放生育保险。
1、生育补助金:按照妇女在分娩前12个月内的全部生育保险待遇除以365天后,按照以下情况分别计算:
1)怀孕7个月后分娩或流产的,按90日计算;
2)怀孕3个月以下7个月分娩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怀孕后3个月内流产的乘以14天;
4)15天后进行剖腹产;
5)多胎新生儿每多生15天。
2、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性职工因怀孕或生育而发生的检查费、分娩、手术费、床位费、药物等,生育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结算。
由社会保障机关按照前款规定向雇主支付的,由雇主支付其生育、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社会保险部门的经费不足时,由妇女所在单位承担;由社会保障部门支付的费用中,存在余额的,将其余额作为妇女工作单位的福利支出。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生育晚育、哺乳而延长的产假和产假,其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为男性工作人员提供配偶津贴)
男性职工按照规定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其配偶为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已经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第九条(家庭医生的手术费用)
计生手术花费主要是由于计划生育而进行的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照物价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支。
第十条(合并案与医疗过失)
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而导致的部分并发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和支付比例,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手术引起的医疗事故,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而生育保险基金将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生育保险是指在孕妇和生产期间,政府和社会为其提供医疗、生育津贴和生育津贴,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医疗和医疗保障。
为参加生育保险,须提交以下证件:
1、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副本);
2、由医院签发的新生儿(死亡)证明(原件和副本);
3、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填写《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原始数据,包括孕产妇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记录、出院小结。
综合以上所述,生育保险并不是只需要生一个孩子就可以报销,如果是流产或者引产,也可以申请,但是具体的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所以在报销的时候,要先了解一下合同的条款,以免影响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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