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那么,劳动法规定产假可以提前多久休?能休多少天?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法规定产假可以提前多久休?
产假可以提前15天休假,女性在孕期有98天的产假,可以在孕期有15天的假期,职工多胎时,每多生一胎,可延长产假15天,如果是难产,还可以延长产假15天。
法定基础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妇女在生产期间,可以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孕期有15天的假期;如果是难产的,可以延长15天的产假;如果是多胎的,则可以延长产假15天,女性在妊娠4个月内流产,可享有15天的产假;妊娠4个月内发生流产,可享有42天的产假,第八条对已参加过生育保险的妇女,其生育补助费按其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其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女性职工因怀孕、堕胎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公司承担;没有生育保险的,由公司承担。
二、劳动法规定产假能休多少天?
一般产假:
1、产假98天(包括15天的产前检查);
2、30天的奖励假期;
3、晚育时间延长15天;
难产产假:
1、剖腹产,会阴III度破裂时间延长30天;
2、吸引产,钳产,臂位产延长15天。
哺乳期:女性员工怀孕后,如果工作条件允许,可以请哺乳期六个半月。
多胎:每多生一个孩子,延长15天的产假。
产假:15天。
注意:新生儿一岁以内每日喂奶2次,产假期为法定节假日,请假期间为法定节假日。
三、二胎产假有什么新规定吗?
1、生育第二个孩子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和法定条件,在法定条件下可以生育,除了计划外生育和非结婚生育以外,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管是多少个孩子,都可以享有与之对应的产假。
2、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产假时间
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的时间为98天,而多胎和难产的时间则分别为15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按照《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女性,可以延长生育期30天,而其配偶可以享有3天的晚育假,晚育是指已婚女性在24岁之前,就有了第一个孩子,根据以上规定,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而晚育休30天,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为3天,当然,最好是在单位再多放30天的产假,经单位同意,您还可申请2个半月的产假,在产前休假期间,其工资收入不得少于以往每月工资收入的80%。
3、产假的处理
在产假期间,按规定享有孕产妇生活补助金、孕产妇医疗补助金,月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本人生产、流产后当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如果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超过的部分,由雇主承担。
以上是劳动法规定产假可以提前多久休?能休多少天?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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